权利从不会主动实现:,宣隽的律师职业博客 - 企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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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宣隽
  • 职业:律师
  • 地区:南京市
  • 公司: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 电话:02583323836
  • 自我介绍:自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的律师实务能力、勤勉尽责的执业精神,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商、行政等各类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深受客户好评。尤为擅长办理合同、公司等商事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及行政案件的代理在近几年也取得斐然成绩。 本人成功代理了苏州工业园区公用事业集团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商业旅游集团公司、南京某装饰公司、南京某节能材料公司、江苏某工贸公司的改制、资产重组中所有的法律事务,包括为上述公司的投资经营调整、商标注册、税务筹划、组建企业集团等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及亲自代为办理。2003年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发行10亿企业债券,本人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诉讼业务中仅2005年办理的近二十件刑事案件里就有过半的案件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包括案发南京的蔡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蔡某被判三缓三,案发江阴的冯某雇凶伤害(重伤)案件—冯某被判三缓三,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任某虚开增殖税发票罪—任某被盼三缓三、韦某抢劫罪、沈某伪证罪、章某交通肇事罪(逃逸)、孟某盗窃罪等都适用了缓刑。商事案件的成功案例也屡见不鲜如南京某科技租赁合同纠纷、江苏某公司建设工合同纠纷,另外在拆迁法律事务也颇有建树,分别代理了苏南和苏北某两个城市的拆迁集团行政诉讼。本人现为江苏某广播电台的法律顾问支持,南京某电视台的维权律师。 “权利从不会主动实现”愿意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实现你的各项权利。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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